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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有关开展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情况调研的公告
来源:吉林市卫生局 更新:2014/4/21 字体:
 
 
 
 
 
 
吉市卫函〔2013〕195号
 
吉林市卫生局关于开展
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吉林市卫生系统从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入手,步入了内涵建设的重要阶段,开展重点专科体系建设,聚集和培养优秀医学人才、开展学术交流和推进科技进步是未来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重点专科建设运行状况,结合2013年省卫生厅全面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指示精神,吉林市卫生局拟调整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市级重点建设专科和市级特色专科(以下简称“重点专科”)。为此,市卫生局决定开展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情况调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此次调研主要是了解现有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调整重点专科打下基础。
 
二、调研范围
现有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市级重点建设专科和市级特色专科。各单位如有其它新兴专科和后来居上的专科方可推荐并填写《调研表》,注明新兴专科。
 
三、调研方式
各医疗卫生单位将所有市级重点专科基本情况填写《吉林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情况调研表》和《吉林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情况调研汇总表》,在2013年12月23日—2013年12月25日纸质一式一份(另包括电子版)报到市卫生局科教处。
联 系 www.med126.com人:于倩  王锦
联系电话:0432-62049372
电子邮箱:jlswsjkjc@sohu。com
 
四、相关要求
招生简章一)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此次调研工作,调研的内容要详实、可信,市卫生局在下一步调整重点专科过程中,将以此次调研结果为依据,设定基础分数,同时,选派专家对调研结果进行核实。
(二)要求各重点专科要按照《调研表》内容认真填写近三年内的内容,有学科带头人变化的要注明原专科人员情况。
(三)此次调研也是一次考核和评估,望各单位、各专科本着为事业负责任的态度做好调研工作。新兴专科等一并推荐。
(四)《调研表》和《汇总表》的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市卫生局,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吉林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情况调研表.doc
2.吉林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情况调研汇总表.xls
 
 
 
 
 
吉林市卫生局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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