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4〕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麻疹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3〕48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麻疹疫情调查处理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粤卫函〔2013〕659号)要求,认真做好麻疹散发疫情和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要认真组织专家完成麻疹疫情风险评估工作,并对高风险地区开展专项督导。风险评估报告及督导结果请于2014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委疾控处。
联系人:王剑莉,联系电话:020-83710654,传真:020-83810522。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麻疹监测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13〕4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继续扎实推进消除www.med126.com/jianyan/麻疹工作,提高麻疹监测能力和系统运转质量,现就加强麻疹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全国麻疹监测方案(2013版)》(以下简称《方案(2013版)》)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印发。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方案(2013版)》,制订辖区内麻疹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麻疹监测工作。要保障流行病学和实验室监测所需经费,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并定期开展麻疹监测工作督导和考核。
二、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疫情报告处置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重视疫情报告和处置工作,积极协调辖区内相关单位有效开展合作,及时准确报告并规范处置疫情,杜绝瞒报、漏报现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麻疹监测网络,开展暴发疫情调查处置,加强网络实验室质量控制。医疗机构要根据《方案(2013版)》的要求开展病例报告、主动监测、标本采集和检测等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运送工作。
三、开展风险评估,主动通报麻疹疫情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定期组织专家结合历年麻疹疫情、疫苗接种率及人群麻疹抗体水平调查等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对本地区麻疹疫情发生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必要时发出预警。如发生疫情,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主动通报周边地区。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3年12月9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麻疹疫情调查处理技术规药品数据范(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