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卫通www.med126.com/job/告〔2013〕9号
按照原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2〕第33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卫基妇发〔2002〕307号)、《湖南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单位申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我厅组织专家现场技术考核评估,现确认娄底市妇幼保健院为娄底市www.med126.com/Article/产前诊断中心。
特此通告。
湖南省卫生厅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