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口腔种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江苏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办法》及相应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市卫生局于2014年3月27-28日,组织对申请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临床应用能力进行了技术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4月8日—14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与市卫生局医政处联系,联系电话(传真):0511-88912856。
附件:口腔种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结果汇总表
镇江市卫生局医政处
2014年4月8日
&招生简章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