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广 告 审 查证 明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 宁波海曙壬美医疗美容专科门诊部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00230633020317D1512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杨名 | ||
身份证号 | 42213019710617083X | ||||
医疗机构地址 | 宁波市永丰北路139弄157-161号 | ||||
所有制形式 | 私有 | 医疗机构类别 | 普通专科门诊部 | ||
诊疗科目 |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中医科****** | ||||
床位数 | 0 | 接诊时间 | 8:30-- 17::30 | 联系电话 | 13967836762 |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 |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0秒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甬海医广)卫许受字【2014】第013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 2014年5月15日起,至 2015 年 5月 14 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 浙04 )医广【2014】第05– 15 - 0701号 | |||||
注:本审www.med126.com/kuaiji/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www.med126.com/rencai/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14年 5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