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家庭函〔2014〕3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
2014年5月15日是第21个国际家庭日。联合国将今年国际家庭日的主题确定为“家庭事关发展目标的实现;国际家庭年20周年(Families Matter for the Achievement of Devewww.med126.com/wszg/lopment Goals; International Year of the Family + 20)”。中国纪念活动的主题是“人人健康,家家幸福”。为做好国际家庭日的主题宣传,在全社会广泛树立家庭发展理念,促进家庭发展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开展“国际家庭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委将于2014年5月14日召开国际家庭日中国纪念大会;发布《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4)》;启动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 项目;举办“幸福家庭摄影作品展览”;启动实施“中国家庭儿童安全计划”;启用中国家庭发展标识等。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发挥资源优势,广泛发动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精心组织开展符合地方特色的纪念宣传活动。
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图片展览,开展健康咨询、健康服务以及印发宣传品等形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扩大国际家庭日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请各地及时将开展国际家庭日主题纪念宣传活动情况报送我委。
联系人: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 白宇
电 话:(010) 62030792
传 真:(010) 62030874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www.med126.com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