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市卫发〔2014〕140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全省2014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和《2014年全省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4年全市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内容
对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检查重点为机构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程序和内容是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依法履行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报告职责,有关档案是否健全,人员、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作要求。
(二)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管辖区域内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和审批情况;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执业护士网检测和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情况;放射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辐射危害告知、警示标志的设置、工作指示灯的运行情况等。
二、时间安排
2014年5月28日至6月15日,制定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培训。
2014年6月16日至10月底组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2014年11月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中省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做好全市职业病防治和对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结合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工作现状,制定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易产生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三)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程序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积极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工作的培训力度。
(四)结合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中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的内容,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结果上报
2014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数据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11月6日前按规定将辖区内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汇总表报市卫生局。本次监督检查结果采取网络直报和书面汇总总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结束后应按照谁监督、谁填报的原则,在5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卫生监督中心网(http://www.jdzx。net。cn)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数据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11月5日前各县完成各项数据填报及汇总工作,并将汇总表和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寄至市卫生监督所,由市卫生监督所汇总上报给市卫生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市卫生局联系人:薛建宁
联系电话:0911-8066820
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科联系人:李新爱
联系电话:0911-2497676
附表:1.2014年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检查汇总表
2.2014年放射诊疗机构查处情况汇总表
3.2014年放射诊疗设备汇总表
延安市卫生局
2014年5月21日
延安市卫生局政秘科 2014年5月21日印发
附表:1
2014年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检查汇总表
县区 放射诊疗机构总数 (个) 持证机构总数 (个) 单位(盖章):
检查内容 类别 | 建设项目预评报告审核数 |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数 | 放射诊疗许可 情况 | 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数 |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实监测人数 | 状态检测 (设备性能检测) | 放射诊疗场所放射防护检测 | 稳定性 检测 | 在岗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人数 | ||||||||
应应做数 | 实实做数 | 应应做数 | 实实做数 | 开展该项工作机构数 | 取得该项许可机构数 | 应应发数 | 实实发数 | 应 测 数 | 实 测 数 | 应应测数 | 实实测数 | 应应测数 | 实实测数 | 应体 检数 | 实体 检数 | ||
放射治疗 | |||||||||||||||||
核医学 | |||||||||||||||||
介入放射学 | |||||||||||||||||
X射线影像诊断 | |||||||||||||||||
合 计 |
注:1.本表数据为各设县区辖区范围内除省管单位之外的所有放射诊疗单位相关数据,省管单位由省卫生监督所汇总上报。
2.放射诊疗机构总数指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总数,持证机构总数指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数。
3.在岗放射工作人员体检人数按2年一个周期计算。
4.建设项目的应做数、实做数,以及状态检测和稳定性检测的应测数、实测数是放射诊疗设备数的总和,不是放射诊疗机构数。
5.状态检测是指由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设备性能检测;放射诊疗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是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设备所在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储存场所的放射防护检测;稳定性检测是指医疗机构自主开展的质量控制检测。状态检测、防护检测、稳定性检测项目均按照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执行。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附表:2
2014年放射诊疗机构查处情况汇总表
县区 单位(盖章):
检查单位数 | ||
违法行为 |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户次) | |
超出批准范围或擅自变更(户次) | ||
建设项目未经卫生审查(户次) | ||
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户次) | ||
未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监护(户次) | ||
其他(户次) | ||
处罚情况 | 警告(户次) | |
罚款(户次) | ||
罚款金额(万元) | ||
吊销许可(资质)单位数(个) |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附表:3
2014年放射诊疗设备汇总表
县 单位(盖章)
放射诊疗设备类型 | 总数(台) | 放射诊疗许可(台) | 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数(台) | 放射诊疗设备类型 | 总数(台) | 放射诊疗许可(台) | 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数(台) | ||
放 射 诊 断 | X射线摄影机 | —— | 放 射 治 疗 | 钴-60机 | —— | ||||
影像增强器透视机 | —— | 加速器(1) | |||||||
荧光屏透视机 | —— | X刀 | |||||||
计算机X射线摄影机(CR) | —— | 头部伽玛刀 | |||||||
数字X射线摄影机(DR) | —— | 体部伽玛刀 | |||||||
陀螺刀(陀螺旋转式钴-60立体放射治疗系统) |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说明:(1)指不具备调强适形功能的加速器。
(2)指具备调强适形功能的加速器,与备注(1)所列加速器不重复统计。调强适形加速器是具备开展调强适形治疗的加速器,目前主要是指具有标准多叶准直器(MLC)的加速器和断层治疗加速器。
(3)指除DSA以外用于介入放射学工作的X射线机,包括用于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具有相应功能的C形臂X射线机、胃肠造影X线机等。中C为周边介入型C形臂,主要用于神经外科血管造影、减影术消化道介入手术、肿瘤介入治疗、四肢血管造影剂减影术,成型术疼痛微创介入手术、输卵管再造手术等。小C是指小型C型臂X射线机,可用于小型的介入手术,如外科取体内异物、妇科输卵管导引手术等。对于骨科定位等用于摄影的小C不在此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