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卫生局关于做好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根据《商洛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和时间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知识培训以县区为单位开展,各县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抽调妇幼、疾控、卫生监督、食品安全监管等单位或部门的专家担任授课老师,参加过省级师资培训的人员原则上应承担培训任务。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各县区根据情况自行安排,但必须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培训及保健人员考核发证任务。市级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由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安排。
二、培训范围及人员
1.辖区内或所管辖托幼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人员、卫生保健人员;
2.定点体检医疗机构承担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
3.镇卫生院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1.解读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以及《陕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2.解读《商洛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
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
4.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管理及卫生消毒;
5.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监测;
6.食品卫生、膳食管理及营养评估。
各县区、市妇保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培训内容。
四、几点要求
1.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培训是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的重要基础,各县区、市妇幼保健院要加强与同级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协调疾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单位,精心组织安排,共同做好培训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对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卫生保健人员,要核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培训合格证》并做好登记,合格证由各县区自行印制。
2.各县区、市妇幼保健院培训方案,培训总结请于7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卫生局,同时,注意做好档案资料收集和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人员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证发
放登记册(略)
执业护士网 2.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证参考证样
商洛市卫生局
2014年6月4日
附件2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证参考证样
商洛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 卫生医学考研网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合格证书 ×××卫生局制 | 说 明 1. 凡从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保健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此证书。 2.《商洛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由取得证书资格人员妥善保管不得出卖、转让、出借和私自涂改。 3. 此证书如有遗失应立即挂失,并及时到发证机构补发。 4、卫生保健人员必须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保健工作,工作中如有违反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相关规定的情形,发证机构将收回《商洛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卫生行政部门取消其从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资格。 |
1寸 彩色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考核字第 号 | 技术考核项目:托幼机构卫生保健 考核结论: 同意从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服务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
每年度考核复审:( 年度) 培训时间: 考核成绩; 合格 不合格 发证机构(盖章): 发证日期: | 每年度考核复审:( 年度) 培训时间: 考核成绩; 合格 不合格 发证机构(盖章): 发证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