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卫生www.med126.com/yaoshi/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报送2013年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和医疗事故鉴定信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医疗机构认真研究,于3月13日前将信息电子版上报至局医政科邮箱,经区卫生局审核同意后,各医疗机构自行网上直报。各医疗机构应及时登陆http://www.minke。cn/ylzl/index.html,下载安装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系统(以下简称报告系统)执业医师
联系人:龙玉军;联系方式:69746214;cpyzk@163。com
附件:
1、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doc
2、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报送2013年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和医疗事故鉴定信息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