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站面向在册在职在岗乡村(社区)医卫人员选聘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一)一类人员。现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在册在职在岗乡村(社区)医卫人员,具备以下条件的:常熟户籍、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关技术职称、并在乡村(社区)卫生岗位工作满5年(2009年6月10日前参加工作);连续二次(2010、2012年度)定期考核结果合格者;中专及以上学历;男55周岁及以下(即195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即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全市在上述人员中共选聘15名,其中社区医生11名,社区护士1名,社区药学人员2名,社区中药学人员1名。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报名,录用在原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
(二)二类人员。现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在册在职在岗乡村(社区)医卫人员,具备以下条件的:常熟户籍、已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乡村(社区)卫生岗位工作满5年(2009年6月10日前参加工作);连续二次(2010、2012年度)定期考核结果合格者;中专及以上学历;男55周岁及以下(即195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即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全市在上述人员中共选聘32名,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报名,录用在原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
(三)三类人员。现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在册在职在岗乡村(社区)医卫人员,具备以下条件的:常熟户籍,已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关技术职称、并在乡村(社区)卫生岗位工作满10年(2004年6月10日前参加工作);连续二次(2010、2012年度)定期考核结果合格者;男5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即1954年6月3日——195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女4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1964年6月3日——196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全市在上述人员中共选聘28名,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报名,录用在原社区卫生服务站工
医学检验网作。
具体招聘范围、对象及招聘条件等见附件:2014年常熟市卫生系统选聘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
(三)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上午9:00—下午4:00。报名地点:常熟市卫生局会议中心(富阳路6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以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随带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均须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在册在职在岗乡村医卫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工作(人事)关系证明;还必须提供2010年度、2012年度考核合格证。
(三)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卫生系统选聘社区卫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
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四、考试(笔试)
笔试按报考岗位分类进行,试卷分为五类:医学综合知识类、护理类、药学类、中药类、公共卫生基础知识类。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试卷类别详见《2014年常熟市卫生系统选聘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考试科目
医学综合知识类、护理类、药学类、中药类满分为120分,其中:相关专业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2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A.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B. 法律法规(宪法、卫生法律法规);C. 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新医改政策);D. 医德规范;E.
医学心理学;F.社区卫生服务概论。
公共卫生基础知识类满分为120分,内容包括A.全科医学相关知识;B.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知识;C.法律法规(宪法、卫生法律法规);D. 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新医改政策);E. 医德规范。
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二)笔试时间:2014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
(三)笔试准考证发放:2014年6月12日(上午8:30—下午4:00)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到常熟市卫生局会议中心(富阳路6号)领取。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三类人员的准考证在报名当日经审核合格后发放)。
(四)2014年6月14日在常熟市卫生局及常熟卫生局网(htt://www.csws。gov。cn)、常熟人才就业网(htt://www.csrc91。com)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2分。
五、体检
(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成绩相同者,采用加试的形式,取得分高者),统一到指定体检地点集中体检。
(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进行递补。
六、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所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选聘单位负责办理录用相关工作。
(一)公示。由选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常熟卫生局网、常熟人才就业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市卫生局和选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二)录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或《常熟市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人事代理;大专学历者为劳动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七、纪律
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严肃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05319。
八、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九、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熟 市 卫 生 局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