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委办〔2007〕90号)、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特殊岗位认定和优秀人才外招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精神,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决定到杭州参加浙江省“天使之翼”系列医疗人才杭州专场招聘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外招计划
根据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需求,决定招聘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共64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面向2015年浙江大学医学院(含城市学院)、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宁波大学医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及省外同类同级院校本科及以上卫生医疗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报考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招聘的办法,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4年11月7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zrls。com)、衢州卫生网(网址:http://www.qzwsj。gov。cn)、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及相关学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4年11月15日8:30----12:30;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浙江省人才市场(近文三路与古翠交叉路口);
2.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学校核发的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核发的成绩表。
(三)报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进行面谈,审阅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成绩表和在校取得的荣誉。根据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和在校实际表现进行筛选,按照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
除硕士及紧缺专业(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的毕业生,不参加笔试外,其他报考对象均须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在市人力社保局的监督下,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卫生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参加笔试的人员,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就业推荐表、成绩表和在校取得的荣誉证书等实际表现情况进行筛选,按照岗位1:2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形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的命题和面试组织工作在市人力社保局的监督下,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参加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体检工作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考核
考核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协议书,拟录用对象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替补,整个招聘过程中替补只限一次。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三、严肃纪律、抓好落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的每个环节中,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 (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