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卫〔2014〕89号
关于同意延长卫生行政处罚期限的批复
温岭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申请延长对陈娇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期限的请示》(温卫〔2014〕24号)收悉。
鉴于此案案情复杂,当事人无法联系,调查取执业医师证困难,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对该案处罚期限延长三个月。
台州市卫生局
2014年8月19日
台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