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徐建国美容整形外科诊所于2014年06月13日向我局提出医疗广告审查申请。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医医疗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
中国卫生人才网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现对该机构的医疗广告样件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立即向宁波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提供书面材料。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医学全在线白沙路1号,宁波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邮编315020 联系电话:87352458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局2014年06月16日
附件1:
审查证明1.doc附件2:
审查证明2.doc附件3:
(江北徐建国美容整形)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1).doc附件4:
(江北徐建国美容整形)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