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病诊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规定,我委起草了《浙江省职业病诊断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从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网站www.zjwst。gov。cn下载〔登录进入首页左侧的“通知公告”,点击“《浙江省职业病诊断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于4月www.med126.com/hushi/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联系人:马明强;电子信箱:wsjd_mmq@zjwst。gov。cn
联系电话:0571-87医学全.在线838249;传真:0571-87838251
附件:1.浙江省职业病诊断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