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嘉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人需求,现就嘉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高级职称考试网间、地点
时间: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嘉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罗星街道体育南路988号)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岗位条件及计住院医师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一本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三)户籍不限;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填写《嘉善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2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应不低于3:1,最少不低于2:1。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低于2:1,招聘计划取消。
(二)考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采用专业卷,总分为100分,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嘉善卫生网公布,请注意关注。
(三)体检与考核
面试后,各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嘉善卫生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卫生局解释。咨询电话:0573-84235011。
附件:嘉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计划表
嘉善县卫生局
2014年7月16日
附:嘉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计划表
招聘单位 |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备注 |
嘉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检验 | 卫生检验、医学检验 | 本科 | 1 | 2014届普通高校一本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