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
身份证号 | H0458292100 | ||||
医疗机构地址 | |||||
所有制形式 | 股份制 | 医疗机构类别 | |||
诊疗科目 | 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黏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预防口腔专业/医疗美容科;美容牙科****** | ||||
床位数 | 接诊时间 | 联系电话 | |||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浙)卫许受字[2014]第3302030341号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浙04)医广[2014]第12-19-0737号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14年 12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