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浙江卫生人才网 > 正文
浙江省卫生系列厅 浙江省财政厅有关公布首批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建设单位名单的公告
来源:浙江卫生厅 更新:2014/12/26 字体:

浙卫发 [2013] 240号

各市卫生局、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卫生厅组织专家按照《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要求,对各市申报的首批8个专业的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并经省区域专病中心评审管理委员会审定,确认下列医院各专科(详见附件)为浙江省首批区域专病中心建设单位,并确定舟山医院神经外科、衢州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为建设培育单位。省财政给予每个区域专病中心建设单位50万元建设资金,各区域专病中心按不低于1:3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三年建设期和培育期满后,两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考核。
   请各建设单位加强学科内涵建设,www.med126.com/wsj/强化学科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持学术、技术水平在区域范围内的领先地位,落实资金投入,提升学科在省内外的学术影响力和技术辐射度,促进学科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各级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管理,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区域专病中心在省内处于一流水平,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医学全在线和推进我省医学科学整体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浙江省首批区域专病中心建设单位名单

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文章
 萝岗区卫生人才考试网:关于萝岗区卫生系统
 内蒙古人民卫生网:关于加强夏季游泳场所卫
 台州医考中心:有关2014年度台州市初级(师)
 哈密卫生网: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江门人民卫生网:转发省人事厅、省关于做好
 温州医药卫生人才网:温州市对口支援青川县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