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卫〔2014〕123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进我县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健康发展,依据原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2011-2015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和《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2011-2015年)》,结合创建浙江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的工作要求,制定《安吉县2014年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举办2014年现场流行病学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县疾控中心为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主要技术力量,原则上本次培训班应基本覆盖到县疾控中心所有应急人员。乡镇卫生院培训人员要求目前从事疾病控制工作,且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业务知识较好,年龄40周岁以下(个人综合素质较好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熟悉计算机基础操作,平时工作突出及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的年轻同志。县级医院疾控人员根据课程内容针对性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14年7月至12月,每周安排1-2次课程,每人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0天,现场实习不少于5天。
三、课程安排
卫生应急预案、技术规范和标准,重点急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方法和安全防护技能,疾病监测、消毒消杀、实验室样本采集检测技术,计算机及调查分析软件操作,案例分析等。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理论学习与轮流现场实习交叉进行,外出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1、集中理论学习:根据课程内容安排集中理论学习,同时参与制定疾病控制方案、流行病学调查、情景模拟、预案演练、案例分析等。
2、现场实习:县级疾病控制人员根据实习大纲在本单位完成现场实习任务。乡镇疾病控制人员根据现场处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自身工作完成在县疾控中心的现场实习;其它时间在本单位完成现场实习。
四、学员待遇
学员学习期间在原单位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县疾控中心统一安排学员的中餐,现场调查等费用由县疾控中心统一安排支付。
五、其他事项
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www.med126.com,由县卫生局为参训人员颁发“安吉县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结业证书”和“安吉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成员聘书”,并自动成为安吉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动队成员。
联系人:王 伟、顾时平
联系电话:5310831、5310192
附件:1、2014年安吉县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2014年安吉县现场流行病学乡镇卫生院培训人员名单
安吉县卫生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