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卫生执法公告
(2014年3号)
安庆市城区未通过卫生学评价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单公告
根据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3〕27号、卫生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规范(试行)》和《安徽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基本卫生要求》等文件的要求,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城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其中1户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未达到《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规范(试行)》要求,市卫生监督局对该户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但至今仍未整改。
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城区未通过卫生学评价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单予以公告,并通报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各自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表:安庆市城区未通过卫生学评价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单
2014年12月10日
(本公告同时在安庆市信息公开网aqxxgk.anqing。gov。cn、安庆卫生网站www.aqws。net。cn发布)
附表:
安庆市城区未通过卫生学评价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单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评价结果 |
放心餐具 | 李思十 | 开发区迎宾路300号 | 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