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国际函〔2014〕96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办公室,省级医疗单位:
经研究,我委决定启动2015年中德临床医疗交流项目,继续选派优秀中青年临床骨干医师赴德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德临床医疗交流项目是由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外国专家局和德中科技交流基金会北京代表处共同组织实施的国际医疗交流项目,并得到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德国科协、德中科技交流基金会和德国医学会的共同资助与支持,其宗旨是促进德国医疗机构与我省同行间的医学交流、人才交流以及学术成果交流,并协助提升各相关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学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自2009年正式实施该项目以来,省卫生计生委业已派出150名临床医生赴德国开展为期3个月的临床培训,成效显著。
二、培训内容
根据德国方面安排,2015年拟接收下列专业人员:
妇科(含乳腺外科)、普外科(非乳腺外科)、肝胆外科、成人骨科(非脊柱)、脊柱外科、手外科(风湿外科)、呼吸内科(非肺癌介入)、泌尿外科、神经外科、消化内科(非传染病)、心内科(介入)、心外科、胸外科、血管外科(周围血管)、眼科、颌面外科(不含口腔)、麻醉科、病理科、新生儿科、产前诊断(B超)、耳鼻喉科(头颈肿瘤为主)、重症医学、放射科、核医学科、急诊医学。
三、培训方式
在德国的优秀医院和医疗机构进行观摩、学习和交流。
四、培训时间
初步计划分别于2015年6月和9月赴德国培训,各为期3个月。
五、选拔人数与对象
(一)选拔人数
人数不超过50人,将根据12月18日我委组织的面试成绩确定最终人数。面试相关事项请见附件中的面试通知。
(二)选拔对象
要求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临床一线业务骨干(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到主治医师);具备较好的英语基础,能以英语同外方进行有效的专业沟通与交流,具备德语日常沟通能力的人员将优先推荐;年龄在35-50岁之间(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30岁),身心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异地生活压力。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报名。
六、培训费用
培训课时费和培训中医疗器械使用保险费由德国科协和德中科学技术交流协会承担;其它费用,包括:外派医生的选拔考试费用、签证费用、国际旅费、出国前预培训费以及在德国期间的住宿费(不包括伙食费)、交通费、保险费等约6.5万元由派人单位承担,其余由省卫生计生委承担。
七、报名条件
(一) 所有申请人员须经本单位推荐同意。
(二)据国家外国专家局要求,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已经参加国家BFT英语高级考试,成绩120分以上。BFT英语考试有关事项请咨询:
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
浙江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 姚 瑶
联系电话 0571-88394277;88394278
八、报名手续
(一)请明确是否已经通过BFT英语高级考试,成绩120分以上;
(二)请详细阅读附件中的面试通知,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省卫生计生委国际合作处自即日起开始受理报名申请。
联系人:王晓敏 电话:0571-87709138;
传真:0571-87077225
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请填写《2015年度中德医疗交流项目赴德国培训申请表》及《2015年度中德医疗交流项目赴德国培训汇总表》,纸质表格于报名截止日期12月7日前寄(送)到省卫生计生委国际合作处,邮寄地址:杭州市 庆春路 216号 省卫生计生委国际合作处 306-2室,王晓敏收,邮政编码:310006;同时请将上述两表的电子版本发送至wst2013bft@163。com(来邮请注明医院名称)。相关表格可以从我委官网www.zjwst。gov。cn国际合作栏目下载。
请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将本通知转发至下属相关医院,并组织好本辖区的报名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面试通知
2.2015年度中德医疗交流项目赴德国培训申请表
3.2015年度中德医疗交流项目赴德国培训汇总表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