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北京卫生人才网 > 延庆 > 正文
延庆县公立医院改革--医事服务费医保、新农合报销政策
来源:延庆县卫生局 更新:2015/1/22 字体:

延庆县县级医院实施医药分开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价格及医保、新农合政策报销标准如下:

医事服务费项目

收费标准

报销标准

参保、参合患者

自付费用

普通门诊

30元/人次

28元/人次

2元/人次

副主任医师

50元/人次

22元/人次

主任医师

70元/人次

42元/人次

知名专家

90元/人次

62元/人次

急诊

50元/人次

48元/人次

2元/人次

住院

60元/床日

按比例报销

自医事服务费实行之日起,延庆县医院、延庆县中医医院、延庆县妇幼保健院实行即时结算。特别提醒参保、参合患者朋友:就医时一定携带《医保卡》、《合作医疗证》或身份证,保证身份识别,以便即时结算和报销。未携带《合作医疗证》不能即时结算的可携带发票到乡镇社保所报销。

相关文章
 东台卫生网: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十佳医
 鄞州区医学考试中心:鄞州区卫生系列局采购
 重庆卫生人才考试网:看病遇莫名“新规”
 重庆卫生人才考试网:咨询检验相关职称问题
 宁夏卫生人才网:自治区关于开展2011年度食
 玉环医药卫生人才网:玉环卫生2011十大人物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