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机构、机关各科室: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淮政办秘〔2014〕23号)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建立重要卫生政策解读机制通知如下:
一、明确解读范围。市卫生局出台以及报请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等,均要通过淮北卫生局网站、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教育部门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
二、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在报送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一经市政府审定,起草科室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并送市法制办审查,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淮北卫生局网站发布。市卫生局出台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时,起草科室也要编写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淮北教育网发布。
三、创新解读形式。市卫生局已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有关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要统筹运用卫生局网站、政务微博等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鼓励各科室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健全解读机制。市卫生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责任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淮北卫生局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建立完善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发布解读内容。
各县区卫生局和各学校也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参照建立重要卫生政策解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