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移址设置该机构:
类别:村卫生室
名称:诸暨市王家井镇新旭村卫生室(紧密型)
选址:诸暨市王家井镇新旭村行政楼前面(村集体用房)
性质:非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所有制形式:集体
总投资:20万元
注册资金:10万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卫发〔2008〕308号)精神,我局对该机构的设置审批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3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2015年3月16日前,以信函形式向诸暨市卫生局医政科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暨阳街道高湖路45号,诸暨市卫生局医政科,邮编311800。
诸暨市卫生局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