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卫生局、卫教文体局),驻市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开展2013年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妇幼儿卫便函〔2013〕2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围绕今年世界母乳喂养周的活动主题和主要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将母乳喂养与爱婴医院的创建评估和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支持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请各县(区)卫生局、驻市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于8月15日前将“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总结(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邮箱。市妇幼保健部做全市汇总,于8月19日前,将汇总资料报市卫生局妇幼卫生科。
联系人:市妇幼保健部林 红、陈 静
电话:0771-2426315、2427337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开展2013年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妇幼儿卫便函〔2013〕28号)
南宁市卫生局
2013年7月22日
南卫妇幼〔2013〕58号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开展2013年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开展2013年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