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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系列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 2015年中医药科技项目评审工作的公告
来源:重庆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5/5/5 字体: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委属(代管)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形式

2015年度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请登陆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www.cqwsjsw。gov。cn“科研管理系统”版块,确定提交后将不能修改。(申请书下载地址为http://rlzy.cqwsj。gov。cn:9117/kysystem/).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可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15年5月15日24时关闭,逾期不予受理。为避免申报高峰时服务器拥堵,请各单位尽量提前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和要求请参考《重庆市卫生局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渝中医〔2011〕66号)和《重庆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各单位项目申报数按照《2015年度重庆市中医药科技项目限额申报表》(附件2)执行。其中“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研究项目”申报不纳入限额管理,实行定向委托申报研究。

(三)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本单位所有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卫计委中医综合处邮箱:67706807@163。com

四、联系方式

(一)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综合处。联系人:田波;联系电话:67705034。

(二)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重庆分中心。联系人:张艳;电话:89029169、13983992311;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黄桷垭南山路34号。

(三)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重庆市中医研究院分中心。联系人:李群堂;电话:67063935、18680805765;地址:重庆市中医院综合楼3楼查新室。

附件:1.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度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2015年度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科

技项目限额申报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17日


附件1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度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中医药科技项目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围绕年度中医工作重点,坚持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核心,以保护、继承和创新为主线,以培育优秀中医药科研人才队伍为重点,切实提高我市中医药科研水平,提升中医药服务的贡献率。

一、项目总体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立足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医药理论指导,围绕我市中医药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原创性突破,解决中医药医疗、保健、教学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研究水平行业领先。

(二)申报项目要有科学合理的研究目标,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先进创新的研究内容,预计经过2-3年的时间可以得出比较明确的结果。

(三)优先支持国家和市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和科研实验室等围绕主要研究方向所开展的研究。

二、项目设置类型

2015年拟设置60项左右中医药科技项目。

(一)中医药优势病种研究项目:市卫生计生委资助研究经费30万元(资助项目不超过5个),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不超过4年。

(二)重点项目:市卫生计生委资助研究经费5-15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不超过4年。

(三)一般项目:市卫生计生委资助研究经费1-4万元,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四)指导项目:市卫生计生委只立项不资助,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三、项目申报范围

(一)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研究项目

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目标,选择中医治疗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常见病、多发病,明确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项目范围及特点,切实提高临床疗效,降低患者医疗负担。

该类申报项目实施定向委托申报,申报单位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

(二)重点项目

1、重大疾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针对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慢性疾病,特别是对原因不明、多因素致病以及复杂性疾病,进行中医药临床研究,积极探索中医药治疗的重要节点和有效方式,提高临床疗效和患者生存质量,降低病死率。

该类申报项目要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积累,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和支撑条件,门诊量或住院人数能够满足临床研究需要。

2、中药研究。中药的药性理论及配伍研究,中药传统炮制方法研究,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研究,中药质量标准化体系与方法学研究,中药研究应特别注重与中医临床需求相结合,突出中药质量对临床疗效的影响研究。

3、其他领域的研究。民间医药经方、验方的整理研究;中医“治未病”相关研究。

(三)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

研究范围可自由申报。同等条件下,符合重点项目申报范围的可优先资助。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财务独立核算。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市卫生计生委资助经费基础上以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

(二)项目申请人应是申请单位的在职人员,具备良好的科研信誉、管理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年龄在57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博士学位者可适当放宽,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申请人主持在研的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科研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研项目不超过2项。承担项目逾期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重庆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书》

2、科技查新报告

3、申请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应同时提交项目详细经费预算。

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汇总本单位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卫计委中医综合处邮箱:67706807@163。com。申报材料应保证其真实性和创新性,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记入不良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申请科研项目资格。


附件2

2015年度重庆市卫生计生委

中医药科技项目限额申报表

单  位

2015年可申报课题数

重庆市中医院

22

重庆医科大学

6

重医附一院

10

重医附二院

7

市中医骨科医院

4

北碚区中医院

8

永川区中医院

4

垫江县中医院

4

市中药研究院

10

市药物种植研究所

10

其余各单位最多可申报3个项目

(备注:该限额申报表根据前3年年均立项数或2014年立项数,结合各单位科技项目结题情况制定)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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