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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人员补考的公告
来源:朝阳区卫生局 更新:2015/5/5 字体:

北京市朝阳区医学会

 

关于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人员补考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医学会负责考核的各医疗机构:

   按照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部署,2014年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期间,凡未参加业务水平考核的执业医师(2014年12月31日以前职业道德、工作成绩考核合格,并在网上已录入人员),请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8:30携带医师执业证书,准时到朝阳区医学会三楼报告厅进行补考,过时不考视为自动放弃。

已委托到北京市体检机构的执业医师、委托到北京市口腔工作者协会的口腔医院、口腔门诊部、口腔诊所的执业医师、委托到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的医疗美容机构中的口腔、外科、皮肤科、中医执业医师不在此次补考范围之内。一、测试内容:

1、法律法规测试内容:法律法规测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

 2、专业理论测试内容:按执业医师注册专业进行考核,参考书以北京市《临床医疗护理常规丛书》和本专业相关书籍为主。

二、测试地点:朝阳区医学会三楼报告厅。

三、测试方式:开卷考试。请参考人员务必携带专业书籍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联系人及电话:曹翠平   65569082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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