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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做好2015年平湖市医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场报名工作的公告
来源:平湖市卫生局 更新:2015/5/5 字体:

关于做好2015年平湖市医师资格考试

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详见2015年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公告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二、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1.我市现场确认各单位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 3月30日上午     中医院3月30日下午

二院3月31日上午   乡镇中心医院3月31日下午

乡镇卫生院4月1日上午    新华、仁爱医院4月1日下午

疾控、妇保、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4月2日下午

2. 现场确认地点:卫生局医政科(106办公室)。

三、报名提交材料(按顺序排列)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考生在空白处签字并手写承诺“以上填报信息真实准确,签字确认后信息不再进行修改‚了解并遵守《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下方空白处);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5年3月18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附件1、2);

5.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试用证明”--附件3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4),“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必须按照单位的“医疗机构许可证”上的完整填写;

应届毕业生还应当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6,并在2015年8月31日前统一提交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5。

平湖市卫生局

   2015年3月16日

附件1:

未取得学位证书证明(往届毕业生)

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兹证明    (身份证号   ),性别 ,于    月毕业于我校

专业,因故未取得学位证书。该学生毕业专业的学位类别应为□医学/□其他学位;□专业学位/□科学学位(研究生学历考生需打钩)。

特此证明。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届毕业学历、学位证明

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兹证明   (身份证号   ),性别 ,系我校 级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专业(专业方向),学制 年,将于   月在我校应届毕业,学位类别为□医学/□其他学位;□专业学位/□科学学位。

特此证明。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试用证明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所学系、

专业

医 学

学 历

取得医学

学历时间

身份证

号  码

家庭地址及

邮政编码

申请级别

申请类别

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试用时间

(年、月、日)

试用期

岗位类别

试用期

岗位专业

试用机构法人 试用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附表4: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所学专业

医学学历

取得学历

年 月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报考类别

试用机构

名称

地址

邮编

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试用起止

时 间

(   )年(  )月至(   )年(   )月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岗位(科室)

名称

带教老师评价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带教老师签字

合格

不合格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 本表黑线上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表5: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医学学历

所学专业

取得学历

年 月

报考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机构

名称

地址

邮编

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工作起止

时 间

(   )年(  )月至(   )年(  )月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岗位(科室)

名称

带教老师评价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带教老师签字

合格

不合格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黑线上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6: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日毕业于  学校 专业。自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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