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南浔区各医疗单位赴江西省九江医学院公开招聘2015年医疗卫生专业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在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医学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参加此次现场招聘会的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周三)14:00—16:30;
报名地点:九江医学院庐峰校区办公楼402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照)、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区卫计局负责复核。
(二)考试、签约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4月16日,九江医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现场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各职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按招聘计划确定签约的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加试一个专业知识面试题,并以此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体检
已签约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人员名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南浔区卫计局网站和南浔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南浔区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否则视作放弃。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考有关考察办法执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南浔区人力资源网、南浔区卫生计生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被确定为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不予录用。
(六)递补
拒绝签订就业协议、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因学校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二)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
招聘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南浔区人民医院 | 沈科长 | 0572-3036330 |
双林人民医院 | 沈科长 | 0572-3992603 |
菱湖人民医院 | 张主任 | 0572-3942211 |
练市医院 | 叶主任 | 0572- 3639500 |
南浔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 杨科长 | 0572-3912179 |
附件:2015年南浔区医疗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职位信息表和报名表
南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