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经以黄浦区、金山区和崇明县为单位创建自评,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评审推荐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现场评审,黄浦区、金山区和崇明县被确定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先进单位建设质量,依据创建工作程序,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现对黄浦区、金山区和崇明县进行社会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5年6月10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我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举报,也可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对举报者信息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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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