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7日,设置申请人王军向我局申请设置“宁波北仑灵峰堂小港中医门诊部”,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有关规定, 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设置内容公示如下:
类别:中医门诊部
名称:宁波北仑灵峰堂小港中医门诊部
选址:北仑区小港街道红联季景路121号
性质:非政府办非营利性
所有制形式:其他
床位(牙椅 ): 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中医内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外科、中医针灸科 、医学检验科
投资总额:200万
若对公布的医疗机构信息存在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北仑区卫生局业务科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加具单位签章,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加具单位签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业务科
地 址:北仑区新矸街道闽江路629号 ,邮政编码:315800
联 系 人:乐孝艳 陈燕波
联系电话:0574-86782067 86782070 ,传真电话:0574-86782061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