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琪于2015年5月18日向奉化市卫生局提出申请,拟设置奉化张佳琪中医诊所,申请内容如下:
设置单位(人) | 张佳琪 | |
申 请 核 定 项 目 | 医疗机构名称 | 奉化张佳琪中医诊所 |
类 别 | 中医诊所 | |
选 址 | 奉化市锦屏街道南山路7-3、7-4、7-5号 | |
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
诊疗科目 | 中医科 | |
床位(牙椅) | 0(0) |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局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经过审核,并实地查看,认为其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有关规定,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拟予以同意。
广大村(居)民或周边企事业单位对上述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奉化市卫生局反映。 联系电话:88587178。
奉化市卫生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