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卫计办〔2015〕8号
各有关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的使用管理,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县药事管理质控中心于2015年5月组织开展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及考核, 现将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者名单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各单位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和药师分别授予麻、精药品处方权和调剂资格。
附件:安吉县2015年麻、精药品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名单
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