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和参与医疗机构志愿服务工作,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我委制定了《石景山区医疗机构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请辖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确定一名联络员于7月30日前报至区卫生计生委团委,并于9月30日前将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和活动项目计划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至区卫生计生委团委。
联系人:黄峥;联系电话:88605017。
电子邮箱:gracehuang0214@126。com
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