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浙江卫生人才网 > 宁波 > 正文
有关对宁波爱尔光明眼科医院医疗广告样件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进行公示的通知
来源:江北区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5/7/24 字体:
  宁波爱尔光明眼科医院于2015年07月14日向我局提出医疗广告审查申请。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医医疗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现对该机构的医疗广告样件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立即向宁波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提供书面材料。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1号,宁波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邮编315020, 联系电话:87352458。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07月15日
  附件:1.审查证明1_3.doc
2.审查证明2_1.doc
    3.样件表1.doc4.样件表2.doc



相关文章
 通州卫生信息网:永乐店卫生院开展两癌筛查
 黄山市人民卫生网:讲卫生防流感(中国健康教
 内蒙古国家卫生人才网:关于尽快落实2008年
 佳木斯医药卫生人才网:医疗机构设置申请
 来安国家卫生人才网:组织召开全县卫生民生
 河北省国家卫生人才网:河北省卫生系列厅 河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