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8日,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收到刘和军关于设置新昌康元医院的申请。我局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该机构:
设置单位(人):刘和军
类别:综合医院
名称:新昌康元医院
选址: 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55号
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
所有制形式:私人
总投资:1170万元人民币
服务对象:社会
床位(牙椅):70张(1张)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医学影像科(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卫发〔2008〕308号)精神,我局对该机构的设置审批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1月2日。
如有异议,请在2015年11月2日前,以信函形式向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邮编312500,联系电话:0575-86040567。
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