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文件
关于印发《2014-2015年淄博市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强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卫计委(卫生局),文昌湖区地事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2015年山东省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强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科教合作字〔2014〕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4-2015年淄博市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强化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0月10日
2014-2015年淄博市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卫生
服务强化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增强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乡村医生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提高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培训对象
全市范围内纳入设置规划的和未纳入设置规划的村卫生室中,已取得《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包括助理执业医师)并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临床基本技能、急诊急救技术、合理用药知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全科医学知识和中医适宜技术等。
四、培训报名
详见附件。
五、培训形式与要求
培训采取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
1、理论培训(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采取视频教学方式,理论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学员可登陆淄博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认真学习每个课件并完成课件后的习题,系统对每个学员的学习进度及习题完成情况自动记录。
2、实践技能培训(201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实践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对各区县乡镇(中心)卫生院业务骨干进行集中统一的实践技能培训,由卫生院的业务骨干对所在辖区的乡医进行实践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卫生院对每个学员进行现场操作考核,将急救止血与包扎技术、心电图诊断、听诊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并记录考核成绩。
3、考试考核(2015年4月)。培训结束后,由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组织统一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纸笔答题和集中人机(计算机)对话考试两种形式,55岁以上的(1959年12月31号前出生)委托所在卫生院组织纸笔考试;55岁以下的由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根据各区县实际统一设置考点,集中参加人机(计算机)对话考试。
理论培训(40分)、实践技能考核(10分)和统一考试考核成绩(50分)合并计算,考核合格者,由市卫生计生委授予培训学分20分,学员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山东省乡村医生集中培训学分证书》,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组织管理
本次培训由市卫生计生委制订培训实施方案;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监督辖区内培训工作的具体落实;各培训点要注意收集保存培训记录,严格培训纪律,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七、监督评估
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财政局对全市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强化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培训组织管理、培训过程、培训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总结评估。各区县卫生局于2015年4月底前上报培训总结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