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江西卫生人才网 > 正文
我省加强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
来源: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新:2016/2/23 字体:

  我省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出现了部分地区原计划外生育未落户者至卫生部门集中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现象,为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卫生工作的正常秩序。省卫生计生委近日下发《关于做好户籍制度改革后〈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应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澄清事实,让群众正确理解户籍新政,消除疑虑,避免出现集中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现象。

  《通知》规定,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统筹调配,并按国家的相关要求,加强证件的审核、规范签发,对于非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或无法查证住院分娩信息的,要求提供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确保《出生医学证明》有序发放。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大对伪造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的打击力度,妥善做好群众来访和投诉,做好解释说明和安抚工作,防范、杜绝群众性事件发生。(吴寒冰)

相关文章
 湛江人民卫生网:关于湛江市市直医疗卫生事
 吉林人才网:关于对全省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
 南阳市卫生网:南阳市关于“南阳市基层卫生
 安徽卫生考试网:安徽省卫生防疫救援队人员
 廊坊国家卫生信息网:2013年度医师执业资格
 浙江卫生网:有关确定浙江省甲等乡镇卫生系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