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2名儿科医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
在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具有正式事业编制的在职人员。
二、选调岗位名额(2名)及条件
单 位 | 需求岗位 | 需求数 | 学 历 | 备 注 |
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 儿科医师 | 各1名 | 大专及以上 | 具备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执业范围有儿科专业 |
报考人员,男要求在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在具有正式在编身份后在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满3年(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到4月21日),定向培养社区医师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能报考。
三、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者填写选调报名表,由所在单位根据选调条件和单位工作需要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单位盖章后连同学历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寸
照片2张,于2016年 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市卫计局人事科报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适当核减选调名额。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计局对报考人员进行学历、专业等相关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后,符合选调范围、对象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3、领取准考证。凭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6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前往市卫计局九楼会议室领取,逾期不领者作自动放弃处理。4、组织考试。市人力社保局、市卫计局统一负责组织笔试。笔试由《专业理论知识》和《医学基础综合知识》两门科目组成,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命题。两门卷面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理论知识成绩×80%+医学基础综合知识成绩×20%,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理论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5、组织考察。考试后,按选调专业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6、公示。考察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永康人才网、永康市人力社保局和永康卫计局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由总成绩排位在前的优先选择单位,并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选调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四、其他事项
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9—87101355 87101401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卫计局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