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处,联系电话:0791-83987578。
1.设置单位(人): 蒋永强同志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医疗美容诊所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红谷滩蒋永强医疗美容诊所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C区C2准甲办公楼101室(第1-2层)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美容治疗床4张、观察床位1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美容皮肤科*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