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卫传〔2012〕7号
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财务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兵团卫生局、财务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兵卫发〔2012〕36号)安排,兵团卫生局、财务局将于5月21日开始分三个考核组对各师开展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对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相关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实施效果等内容(详见《十二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师卫发〔2011〕45号)。
二、考核方法
兵团卫生局、财务局组成3个考核组分区进行考核。我师所在分区考核时间为5月21日-30日。考核组在听取汇报、与有关部门访谈、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对各师自评结果进行复核,抽查团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随机调查辖区居民、卫生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度。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十二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和《201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资料提纲》(见附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附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一览表》加盖公章于2012年5月17日前报师卫生局,联系人:胡宁。
附件:201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资料提纲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农十二师卫生局
农十二师财务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资料提纲
1.书面考核报告。应包括被考核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实施情况(包括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经验与成效、存在问题与建议等(并附电子版形式)。
2.相关政策措施。被考核单位提供制定、落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政策措施,如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成本测算表或补助参考标准、项目绩效考核方案,针对单位重点或突出的基本公共卫生问题,创新管理制度、服务模式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取得较好效果等文件资料(并附电子版形式)。
3.被抽查团场、卫生机构提供基本情况等资料。
4.各单位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一览表(见附表,并附电子版。电子版可登录十二师卫生政务网http://www.bt12ws。gov。cn右上角通知公告本明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