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计委,委直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年末将近,为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对全市各县(市、区、山)卫计委、委直单位、委机关各科室2016年卫生计生重点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县(市、区):原则上每县(市、区)一天半(含往返时间);
2.委直单位:原则上一家单位一天;
3.委机关科室:原则上由督查小组依据科室大小合理安排时间进行。
具体时间以市卫计委办公室临时通知为准。
二、督查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易于操作。
三、督查内容
见督查方案及细则
四、督查方法
1.自查评估。各县(市、区、山)卫计委、委直各单位要按照督查项目的条款形式分别在2017年元月4日前完成好2016年度目标管理督查自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年度亮点工作汇报材料,在接受督查时交督查组带回。同时,要认真准备好相关印证材料(尤其是加分项目,要备好本年度受表彰的文件、奖牌和相关媒体报道、杂志刊登的有关资料)交督查组督查时认可,并带复印件或相关资料统一复核。督查结束后督查组不再受理各地各单位各科室的加分要求。
2.综合核查。市卫计委组织七个督查组,督查组按照听、看、问、查、评五种形式进行。
①听卫计委工作汇报,听部分被检单位简明工作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
②看现场。县直医疗、疾控、卫监、保健、计生等机构,1个乡镇卫生院,1个村卫生所,1个城区诊所(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有民营医院的县(区)看1所民营医院。所看机构随机抽取。
③现场询问有关工作人员及门诊、住院病人或家属。询问对象随机抽取。
④查资料。对照督查细则抽查有关文件及原始记录等材料。
⑤督查组对照细则评分。
3.对口测评。由委各科室综合各地各单位日常工作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各科室对县区、委直单位的评分表于2017年元月5日前交委办公室汇总。
五、结果应用
实行年终督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年终督查占60%,日常督查占总分40%。
六、其它事项
1. 为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减轻基层负担,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委机关各科室及委直相关单位,除疾控工作外,原则上不开展单项工作督查检查,统一纳入全市卫生计生重点工作综合督查。
2. 督查组和被查单位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按标准就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饮酒、不提供香烟。需要住宿的,一律按标准安排,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一律不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公款消费。督查组成员一律不接受礼金、纪念品和土特产。
3.各督查组对每个县(市、区)和单位的督查,要形成书面材料(包括其工作经验、改革成果、发展业绩、存在不足及建议和意见),在核查结束后三天内完成,并作好汇报准备。
特此通知。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