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专业相符。调剂专业必须是我校当年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复试人数的专业。调剂时依据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四、录取工作
㈠ 录取原则
1.思想政治品德和诚信审核应符合招生要求。
2.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比例原则上占录取总分的40%。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即为总成绩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在各专业内按照总成绩排序,依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录取名单报校长办公会。
㈡ 破格原则
1.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控制比例,并注意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及国家和自治区急需但生源又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2.破格实行“单破”,考生初试公共科目成绩只能略低,且专业科目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3.已享受少数民族优待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破格。
4.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办法为准。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调档审查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审查,仅对审查合格者名单发录取通知书。
六、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工作
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对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示,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保证申述渠道的畅通。
七、复试招生及录取工作纪律
严肃复试招生和录取纪律,严格组织程序,实行各环节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对学生、教师及管理人员进行诚信教育和承诺管理,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任何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坚决、迅速、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