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见附件)
二、复试对象
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辅导员报考思政专业考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2、获得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资格的学生(简称硕博连读,已网上报名并办理有关报名手续的考生);
3、获得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资格的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直接攻博,已网上报名并办理有关报名手续的考生)。
4、获得自主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资格的考生(简称自主选拔,已网上报名并办理有关报名手续的考生)。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各二级招生单位可以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的基础上结合学科、专业、导师及生源情况再次确定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复试名单以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三、复试的具体要求
(一)复试时间
复试将于2013年5月4日-7日(具体时间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由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网报时提供的本人电话进行电话通知。请相关考生于5月2日左右主动与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电话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了解有关复试具体事宜。
(二)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初试时的准考证(参加2013年入学考试初试的考生);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军官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直接攻博生同时须携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需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报考临床医学专业(1002、1051打头的专业)的往届生需带医师资格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报考临床医学专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具有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往届生只能录取为专业代码1002或1006开头的专业(即学术型学位研究生)。
3、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同等学力和直接攻博考生持本科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和已经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5、缴纳复试费80元。
所有复试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前来复试,逾期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