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李剑波 | 性 别: 男 | 院 系: 基础医学院 | |
行政职务: 教研室主任 | 专业技术职称: 教授 | 导师类别: 博士生导师 | |
从事专业1: 法医学 | 从事专业2: 法医学 | 从事专业3: | |
最后学历: 博士毕业 | 最后学位: | 任硕导年月: 199807 | |
任博导年月: | 是否院士: 否 | 是否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否 | |
毕业院校: 重庆医科大学 | 毕业专业: 100210 外科学 | 毕业时间: | |
办公电话: 02368485786 | E-mail: ljb2032008@163.com | 是否停招: 否 | |
◇ 个人简历: | |||
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目前已培养研究生17名,毕业12名。科研方面,累计在国家及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SCI 4篇),参与编写法医学教材8部(其中教育部、人卫统编教材5部)、主编专著1部、参与编写专著2部。 《正常人体组织细胞中ABH物质分布与应用研究》课题纠正了经典法医学专著《实用法医学》的错误,于1997年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 《神经源性休克死亡机制研究》首次发现其损伤有形态学及生化指标的客观证据,并提出其死亡鉴定标准,填补该领域的国内外空白。 首次发现电击伤后骨骼的损伤证据,填补该领域的国内外空白。 目前从事《弥漫性轴索损伤早期诊断标志物的筛选》课题研究,运用代谢组学、蛋白质组学、分子生物学手段,寻找临床、法医早期诊断DAI的客观证据。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教学效果好;关心学生;法医本科专业论证,领导、开设法医十门专业课程,开展PLA教学;联系教学基地建设。 学科建设:自96年主持教研室工作以来,完善法医病理实验室、法医临床实验室、建立法医物证实验室(97年在重庆地区率先组建法医DNA室,把DNA证据运用于法医学实践,填补重庆地区空白)、法医毒化、法医人类学实验室;领导申报法医学重点学科、博士点(基础医学-法医)、重庆市刑事侦查技术工程中心,并担任负责人。 热爱法医事业,累计完成法医学鉴定万余例;每年主持、参与市内、外重大疑难案件的会诊鉴定百余例,无一例失误,受到各方好评,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 2007年获重庆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2009年获司法部先进司法集体;2011年获重庆市科协先进个人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目前是中国法医病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重庆市法医病理主任委员,中国法医学会理事、中国高等医学法医学研究会理事、实验室认证认可国家级评审员、重庆市法医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重庆市法医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重庆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专家、重庆市检察院法医技术顾问、重庆市第一检察院智库专家、重庆市公安局技术顾问、重庆市鉴定人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卫生法学理事等。 | |||
◇ 本人从事的主要研究方向: | |||
法医病理学(颅脑损伤、猝死、神经原性休克等)、法医物证学(DNA多态性与个人识别、亲子鉴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