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原则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合格考生不允许在临床医学范围内跨专业调剂复试。若考生同意转学术型可在临床医学相近专业间调剂复试。
2.报考临床学科的合格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基础学科,包括生物学(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基础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4)、药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7)等专业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报考基础学科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学科;合格考生可在基础各学科相近专业间调剂。
3.若列入招生计划的导师无合格生源,各学院(所、系)、专科学院(系)不可擅自调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统一调剂安排下一轮复试。
4.根据教育部规定,博士研究生招生不进行校际间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