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申请学位工作程序,为确保本届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各培养单位对相关工作予以重视,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核
申请学位者在2014年4月底以前,必须修完本人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完成规定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实验和撰写,通过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与盲审;通过答辩专家组审核;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自治区学位英语考试;在校期间发表文章须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培养经费使用等已通过培养单位审查。未达到以上任一条件者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均视为不合格,本次将不授予硕士学位。请各培养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本学期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核后汇总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附件:资格审查表)
二、毕业材料填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毕业研究生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位申请材料》、《论文答辩申请书》、《论文答辩审批表》、《预答辩情况表》、《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等相关表格(均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所有表格必须认真、工整、如实填写,不得有空栏、空项,须使用黑色碳素笔填写或者打印。凡需导师签字的材料必须是导师本人亲笔签字,如有冒填后果自负。
三、学位论文答辩
(一)预答辩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可自行安排时间,于5月10日前完成预答辩。预答辩一般由3-5名副高以上职称的相关专家组成,导师和论文评阅人可作为预答辩专家。
(二)正式答辩
本学期的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拟集中安排在5月10日至5月31日进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论文评审结果返回情况,自行安排。论文答辩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答辩前须在校园内张贴海报(学生自行准备),非涉密学位论文答辩须公开举行,答辩程序参照《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执行。
新增学位点、新遴选导师的首届毕业生学位论文答辩由各相关培养单位组建答辩委员会,公开答辩,安排督导组旁听,其它学位点不做统一要求。
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答辩委员会:原则上由3-5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中至少2/3为硕士生导师和1位外单位专家。专家组名单由学位点确定并报相关培养单位批准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答辩学生的导师和论文评阅人不能作为本答辩委员会专家。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后,择日重新答辩一次。
2、材料归档:答辩结束后,各培养单位督促研究生在6月3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的修改、打印和装订工作,并做好学位论文答辩环节中各种材料的整理和保管,由答辩秘书收集,检查无误后报送所在培养单位,统一交由研究生院存档。
3、学位论文:统一按照《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撰写、打印和装订,其中“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必须由导师和研究生本人亲笔签名,须向研究生院报送3本论文装订稿及学位论文的完整电子版。
四、学位评定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在6月6日前召开学位评定会议,对是否建议授予申请人相应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并将审签后的结果按时报送研究生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