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号)等要求和2016年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上线生源(含推荐免试生)情况、杰出人才、培养条件及就业情况等,确定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院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推荐免试生(含研究生支教团及农村教育硕士)。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综合确定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招生计划。
二、复试工作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纪检员及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负责人组成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以上(含5人)、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该小组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应集体研究复试具体办法和程序,结合生源特点,根据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办法,不断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各学院应对复试小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质保量地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名单
各学院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本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招生计划和拟复试人员名单。
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在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或达不到差额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可适当从校内、校外调剂部分合格考生参加复试,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确定拟复试人员名单。
复试应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0%。
拟复试人员名单经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学院及时通知复试考生。
(三)破格复试
1.基本原则
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
2.破格复试申请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初试成绩总分在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名列前茅,某一单科(初试公共科目)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分差不超过5分。
(2)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或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非英语类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国家CET-6成绩不低于426分;报考英语类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国家TEM-8成绩须合格。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发明专利(须为第一发明人)或在全国性学术、科技比赛中获三等以上奖项(须排名第一)。
3.破格程序
(1)填写《扬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含两名专家推荐意见)。
(2)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3)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复试内容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复试包括报考资格审查、面试、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外国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测试和体检(含心理健康测试)等。
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规定以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进行。有关要求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简章和复试录取情况表备注说明。
2.面试可采用笔试、口试及实践技能相结合的形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要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考核其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发展潜力,注重考察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复试应有评语、成绩和详细记录。对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由复试小组指定专人当场填写,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给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材料经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后妥善保存。
3.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个人诚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时应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负责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专业课试卷的命题、印制与评卷工作。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及命题范围应根据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列内容确定。专业课试卷命题要求参照我校《关于印发〈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校研〔2013〕2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课试题及其评分标准或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
6.对同等学力考生(即以专科毕业、本科结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要进行全面、严格复试。要重点考查其所报考学科相关本科主干课程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情况。其中,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且不同于初试科目和专业课,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加试科目采用笔试形式考核,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应在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时告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所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是否考核其实验技能,由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研究确定。加试科目按同等学力考生相关要求执行。
(五)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20分),90分为及格。
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可采用笔试或与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