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军医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2017年在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军事学等5个学科门类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点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2017年军队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88名,招收对象为军队在职干部(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
2017年继续招收国家教育部计划地方博士研究生,招收对象为地方应届、往届硕士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具体招生计划待正式通知下达后另行公告。
二、招生学位类型及学科专业
学校招收博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
(一)军队计划
军队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军事装备学、军事后勤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一级、二级学科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临床医学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教育部地方计划
根据军队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国家教育部地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只在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药学5个一级学科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临床医学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具体招生学科、专业及方向、导师、计划等见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校最终招生总人数及各专业、各类别人数以国家、军队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考生最终录取类型根据国家、军队相关政策和招生计划,依据个人申报、考试成绩结果综合确定。
三、招生方式
学校招收博士研究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由学校依据国家、军队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普通招考: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统一考试方式选拔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二)直接攻博:指本校入学时即确定为具有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资格的硕士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相关要求进行培养,在第四学期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者,纳入当年博士研究生录取计划的招生方式。
(三)硕博连读: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二年级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纳入当年博士研究生录取计划的招生方式。
四、招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身体健康,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应是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后两类人员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应是本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环节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具体按学校《硕士生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报考军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其中,军队在职干部(含应届毕业硕士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须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并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依托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须填写《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院校和科研单位训练部门审批。
(五)报考国家教育部地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五、招生程序
(一)普通招考方式招生程序
1、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请在2016年11月10至30日期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第三军医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boshi.tmmu.edu.cn/boshi/login.aspx),按照网站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来函确认。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2016年11月20日至12月10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成功确认单,到第三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30号第三军医大学综合楼12楼),并缴纳报名费¥300.00元,领取以下报名材料:
①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②政治审查表。
无法到现场确认的考生,可来函确认,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报名成功确认单通过快递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同上,邮编400038,电话023-68753586,快递只接收邮政EMS),报名费通过邮局汇款方式汇到“重庆市第三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到来函后,我校将把有关报名材料回寄考生。
(3)材料回寄。军队在职干部考生经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盖章,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生考生经所在单位训练部门审批盖章,地方往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在职人员考生经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盖章,地方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经所在高校研究生工作部门审批盖章,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回寄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①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②政治审查表;
③《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或《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报名时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入学报到时补交硕士学位论文和论文评阅书复印件),以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
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学生证复印件,入学报到时所有考生均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审核资格。学校依据国家、军队相关规定和“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备案数据”,对军、地考生报考信息和报名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予核发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