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准备复试材料:考生通过初试后,在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A-G),否则无法参加复试,考生可提前准备。
A.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网页并签字,具体开通打印功能的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发布的相关通知);
B.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不需提交,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仅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有照片、学号和注册信息页复印在一页A4纸上)。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D.2份专家推荐书(网上下载);
E.思想政治情况表(网上下载,需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报考意见并加盖红章);
F.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学专业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由培养单位开具的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培养类型和拟授予学位证明(在首都医科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不需要提供);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如有)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如有)原件和复印件;
G.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学学术型的应届和往届硕士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者,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报名信息、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其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考试
1.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约在2017年3月第二个周末(实际时间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英语统考日期来确定)。
复试时间安排在初试成绩公布后,一般为4月中下旬,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所报考学院(所、系)组织的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所、系)届时通知。
2.考试方式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用笔试的形式。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复试:由报考学院组织,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形式。各学院(所、系)根据不同专业进行外国语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实验技能或临床技能的考核。
3.考试地点初试在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右安门校区)进行,复试在报考学院 (所、系)进行。
4.初试科目
1)外国语:满分100分,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题型包括:听力理解、词汇、完型填空、阅读理解、写作。
2)专业基础科目:满分100分,题型包括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实际题型种类可能等于或少于此4种),由学校命题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3)专业科目:满分100分,题型包括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实际题型种类可能等于或少于此4种),由学校命题。
外国语考试大纲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发布;专业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参考书目参见(《首都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六、体检与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结果,择优录取。体检在复试时进行,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需准备一张与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一寸彩色照片,在体检时使用。2017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2017年8月底入学。
七、学费标准
国家招生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及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专业型及学术型收费标准均为10000元/人/年。
八、研究生奖助政策
按照《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首医大校字〔2015〕63号),我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研究生享受首都医科大学奖助学金待遇,包括:
(一)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非定向就业生源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人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津贴各学科学术型研究生和非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实际承担科研任务情况学校发放助研津贴,发放标准为600元/月/人,在岗支付10个月/年;校本部担任助教的研究生,根据任课时数,学校发放助教津贴,发放标准为35元/学时/人;受聘助管岗位的研究生,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助管岗位津贴,发放标准为不低于500元/月/人。
3.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培养补助津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临床实践培养与服务者,学校发放临床实践培养补助津贴,发放标准为1400元/月/人,每学年按12个月发放。
4.困难生补助经审核认定为困难生的研究生,1000元/年/人。
5.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研究生依据《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