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覆盖在校研究生的3%,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在学期间具有参评一次的机会。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所有学术型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均享有新生奖学金,根据录取成绩分为8000元、10000元和12000元/人/年三个等次。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奖励表现优秀的二年级和三年级研究生。博士学业奖学金分为8000元、10000元和12000元/人/年三个等次,每年度评选一次,覆盖70%学术型研究生、30%专业型研究生。
4.研究生单项优秀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社会工作、志愿工作等单方面成绩突出的研究生,覆盖15%的研究生,每年度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
5.社会资助奖励:各类社会组织设立奖学金,奖励在专业方向上有突出成绩的优秀研究生,支持高级医学人才培养。目前来自社会资助的奖学金包括:王忠诚奖学金,奖励优秀的神经外科专业研究生;口腔医学专业奖学金,奖励优秀的口腔医学专业研究生;爱优爱毅奖学金,奖励优秀的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超声医学方向)研究生。
各项奖学金的具体奖励办法参见我校有关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请登录我校研思部/学生办公室(网址http://yjs.ccmu.edu.cn/xsindex.asp)查看《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首医大校字〔2015〕63号)和《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管理规定》(校字〔2015〕62号)。
九、相关问题说明
1.录取类别说明: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将转入首都医科大学,户口自愿迁移,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户口档案不转入首都医科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该类别只接受人事档案单位为首都医科大学系统在职职工,包括学校校本部、校属医院、校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定向就业限报考基础学科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博士录取考生,须在入学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上述二种录取类别均需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2.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说明:
备注中▲表示该导师2017年招收科学学位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备注中◆表示该导师2017年仅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备注中无▲、◆表示该导师2017年招收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备注中★表示该导师2017年有硕博连读意向的学生(通过学校研招办审核合格的硕博连读生可免初试,在复试中与具有复试资格的统考考生共同竞争录取名额)。导师的招生人数包括所有类型的录取考生人数。
3.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4.录取学生的住宿由所在学院(所)按各自规定进行安排。
5.学位培养的相关要求请登陆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网址为http://yjs.ccmu.edu.cn/dweb/xuewei/)查看《首都医科大学学位管理规定》(首医大校字〔2010〕150号)与《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首医大校字〔2014〕199号)。
6.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69。
联系人:吴均,电话:010-83911050,电子信箱:wujun@cc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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